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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閱讀完 E1簽證(僱員)的簡易介紹 而對E1工作簽證申請有個基本概念後,下一步則需要了解的是要提供什麼樣的文件來證明國際條約貿易商人的僱員有資格獲得批准的E1工作簽證。 

下面的文章會簡要的解釋申請E1工作簽證的標準要求是什麼以及各個標準要求通常需要提供什麼樣的證據。 

目錄

在E1工作簽證申請中,申請方必須證明:(1) 該國際貿易商人的僱員必須擁有一個與美國簽訂E1簽證國際條約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或者是該國家在美國立法中有被批准)、(2) 外籍工作人員必須要與 E1簽證 中的主要貿易商人擁有一樣的國籍或公民身份(即來自同一過國際條約國家),以及 (3) 該外籍工作人員必須為一個主管、監督者、或是具有能夠使美國業務發展成功的特殊技術工作人員。

以下的文章內容會簡易的解釋該標準要求的內容以及該標準要求一般會需要用到的證據。

E1 VISA (TREATY TRADER & EMPLOYEES) E1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人 & 員工) eng

該國際貿易商人的僱員必須擁有一個與美國簽訂E1簽證國際條約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或者是該國家在美國立法中有被批准)

E1工作簽證的申請會要求外籍僱員要證明他們確實擁有一個與美國簽訂E1簽證國際條約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或者是該國家在美國立法中有被批准)。 

需要準備的文件(國際條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

可以顯示該外籍工作者擁有合格國際條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護照來自合格的國際條約國(應須包含個人頁面、美國入境的相關簽證頁面和入境印章)

  • 出入境紀錄(I-94表單)

外籍僱員必須要擁有與E1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一樣的國籍

E1工作簽證的申請會要求外籍僱員要證明他們確實擁有與E2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一樣的國籍。E1工作簽證申請中的雇主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企業或組織)。 

E1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人雇主是一個自然人

若E1簽證中的國際條約貿易商為一個自然人(在美國境內持有E1簽證或是在海外但能夠符合E1簽證申請的資格的人)的話,則該E1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必須證明:

E1簽證申請會要求國際貿易商人(自然人)證明他們確實擁有一個與美國簽訂E1簽證國際條約的國家的國籍或公民身份(或者是該國家在美國立法中有被批准)。 

E1簽證商人擁有雙重國籍

E1簽證申請中的商人若是有雙重國籍(不包含美國國籍),則可以選擇任一個國家(但必須要是有簽訂E1簽證國際條約的國家)來申請E1簽證。若是該具有雙重國籍的外籍商人已經入境美國,則他們只能使用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國家來申請E1簽證。 

E1簽證商人不可以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

E1簽證申請中的商人不可以是美國公民(包含雙重國籍的美國公民)或是美國綠卡持有人,因為這類型的人是不能夠持有非移民簽證身份的。換而言之,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是無法符合E1簽證中國際貿易商人的定義的。 

需要準備的文件(來自同樣的E1簽證條約國)

可以顯示該外籍工作者擁有與其雇主同樣的合格E1簽證條約國的國籍或公民身份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護照來自合格的國際條約國(應須包含個人頁面、美國入境的相關簽證頁面和入境印章)

  • 出入境紀錄(I-94表單)
NATIONALITY 國籍 eng

E1工作簽證的申請會要求該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證明它已經有在進行著主要(principal)且大量(substantial)的國際貿易業務。

大量的國際貿易

E1簽證中的“大量的國籍貿易”指得是當美國與國際條約國之間進行著持續性(即在一段時間中有多次的國際交易)且具有足夠數量的國際貿易(即產品、服務、和\或科技技術的國際交易)。一段時間內所發生的國際貿易數量會比交易的數量大小或金額還要重要,例如:一個企業在2年中每個月會進行一個中等金額價值的交易(像是十萬美金$100k)會比一個企業在2個月中有一筆高金額價值的交易(像是一百萬美金$1M)還要更適合做E1商務工作簽證的申請。小型公司通常可以通過數次國際貿易的交易金額來支付E1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人和其家人的生活費用。

主要的國際貿易

E1簽證中“主要的國際貿易”指得是企業在美國與該商人所隸屬的國際條約國家之間的國際貿易量必須占該企業國際貿易總量的一半以上(超過50%),例如:一個企業80%的業務為在台灣的國內業務,而20%的業務為國際貿易,這樣的一個企業可以符合E1簽證的申請資格若是那個20%的國際貿易量中至少有50%以上是屬於台灣與美國之間的國際貿易。

*有關國際條約貿易商人申請E1簽證的詳細資訊,請閱讀 E1簽證(雇主)的簡易介紹。 

需要準備的文件(主要和大量的國際貿易)

可以顯示E1簽證商人進行著主要和大量的國際貿易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該商人的聯邦政府納稅表單

  • 該企業的聯邦政府納稅表單

  • 該企業的財務報表(應須包含資產負債表、收入和支出報表、銀行對帳單)

  • 可以顯示商業活動的美國邊境保安局的相關表單或者是入境摘要和海關保證金表單

  • 託運者的出口報關單、託運者對於正在運送中的貨物的出口報關單、或者是電子出口系統的報關單(EEI)

  • 與外籍供應商或客戶的合約(應須顯示銷售或採購量)

  • 銷售發票

  • 在美國庫存的詳細清單

  • 可以顯示採購庫存成本費用的相關文件(應須包含銀行認證過的現金支票、收據、銀行對帳單)

  • 可以顯示進口的產品、銷售合同、運輸公司、庫存的相關文件(應須包含提單、海關收據、信用證、採購記錄、貿易手冊、保險單)

若雇用該外籍工作者的E1簽證雇主為一個具有合格條約國國籍的法人而不是自然人的話,請參閱下文有關 法人為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的部分。

SUBSTANTIAL & PRINCIPAL INTERNATIONAL TRADE 主要 & 大量的國際貿易 eng

若E1簽證中的國際條約貿易商為一個法人(組織或企業的國籍是根據其所有權人而定的),則其外籍工作人員必須要與該法人擁有一樣的國籍或公民身份(來自同一過國際條約國家)

當E1簽證申請中的國際貿易商人為一個組織或企業(法人\商業實體)的話,則該法人的國籍會被追朔到其所有權人的身上。換而言之,該法人若在E1簽證申請中做為申請的國際貿易商人,則該法人必須要有超過50%的所有權人是擁有合格的E1簽證身份(或是為能夠滿足E1簽證身份資格的人),且那些所有權人的國籍會被被當作是法人的國籍。 

若是50/50合資企業中有來自兩個不同國際條約國家的所有權人,則該法人的國籍可以任一位所有權人的國籍。上市公司的國籍通常被假定為該股票實際上市的國家和其證券交易所的國家。 

需要準備的文件(來自同樣的E1簽證條約國)

可以顯示E1簽證中的組織或企業(法人)擁有一個合格國際條約國的國籍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國際條約企業的資本結構表(capitalization table簡稱cap table)或者是詳細的所有權人列表(應須包含所有權人的國籍或公民身份、所有權類型、和所有權比例)

  • 最新的年度報告(應須列出所有關係企業、子公司、分公司、和根據所有權人的國籍或公民身份的所有權比例)

  • 最新證券交易委員會10-k表單(應須列出所有子公司和其所有權的比例)

  • 最新的會議記錄(應須列出股東的名字、股份的類型、股份數量、所有權比例)

  • 國際條約企業的股權證書(應須顯示股權持有人的名字和股權類型)

  • 國際條約企業的股東名冊(應須顯示已發行的憑證式股票和無憑證式證券、總額、股權類型、所有權人的名字)

  • [公司corporations]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章程細節、所有修訂文件(應須包含授權發行的股票類型和數量、州政府接受日期的印章)

  • [有限責任公司LLC] 經營協議(Operating Agreement)、組織章程(Articles of Organization)、和所有其它修訂部分、附件、附錄、附加聲明(應須包含成員名字、成員的種類和所有權比例、州政府接受日期的印章) 

  • [合夥partnerships] 合夥協議(Partnership Agreement)、註冊文件)、和所有其它修訂部分、附件、附錄、附加聲明(應須包含合夥人名字、合夥人類型、合夥人所有權比例、合夥人的責任範圍、州政府接受日期的印章)

  • [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s] 獨資企業的註冊文件(應須顯示營運者是誰、該所有權人的國籍或公民身份、州政府接受日期的印章)

  • [特許經營協議franchise] 特許經營協議(Franchise Agreement)、和所有其它修訂部分、附件、附錄、附加聲明(應須顯示國際條約商人的國籍或公民身份)

  • 可以顯示該國際條約企業被州政府批准可以作為分公司(branch)的身份在美國營運的文件

若雇用該外籍工作者的E1簽證雇主為一個具有合格條約國國籍的自然人而不是法人的話,請參閱上文有關 自然人為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的部分。

CORPORATE NATIONALITY 公司國籍 eng

該外籍工作人員必須已經或在未來中會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

E1工作簽證申請中的一個標準要求為:該外籍工作人員必須已經擔任過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或者是會在未來中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E1工作簽證中的主管或監督主應須要有完全控制美國投資項目(整體或其重要部分)的營運權利。 

用來判斷申請中的工作職位是否為合格的主管或監督者職位的考量因素,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擬議的主管職位是否有給予外籍工作者權利決定企業的發展方向和政策 

  • 擬議的監督者職位是否有給予外籍工作者監督企業整體(或大部分)營運的工作職責(通常不包含監督低階層員工的工作職責)

  • 該外籍僱員擁有:

需要準備的文件(外籍僱員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

顯示E1簽證中的外籍工作者為主管或監督者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對於該外籍僱員工作職責的詳細敘述,必須包含:
  • 組織的結構圖或圖表(應須包含組織整體的結構、人事階級、該外籍僱員的工作職位)

  • 該外籍僱員部門或團隊中所有直屬下屬的名字、工作職稱、教育程度、薪資、和工作職責摘要 

  • 州政府季度工資報告(應須包含所有僱員的名字、薪資、和每個禮拜的工作時數)

  • 可以顯示該外籍僱員和其擬議的直屬下屬的文件:
  • E1簽證外籍工作者負責管理的新雇工作人員所簽署的雇用協議

  • 證書、文憑、學校成績單

  • 來自雇主的信件必須說明該外籍工作者的工作職稱、工作職責、需要的教育程度、和所需要擁有的知識

若雇用該E1簽證外籍工作者不是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而是一位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的話,請參閱下文來了解 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需要符合什麼申請條件要求。 

executive or manager 主管或經理 eng

外籍工作人員必須擁有能夠使雇主在美國的業務可以順利營運和成功發展的必要性特殊技能

E1工作簽證申請中的一個標準要求為:該外籍工作人員必須擁有能夠使雇主在美國的業務可以順利營運和成功發展的必要性特殊技能。E1工作簽證申請中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必須:(1) 擁有企業需要的特殊能力,以及 (2) 他們的特殊能力必須能夠使該企業能成功順利或有效率的營運。 

通常該E1簽證工作者必須要擁有與企業營運有關的獨特知識或工作經驗,例如:一個長期為E1簽證雇主工作的外籍僱員,因為熟悉E1簽證雇主是怎麼營運其海外企業的方式而符合E1簽證申請中“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的定義。 

一般狀況下,是無法僅憑文化知識或外語能力來滿足E1簽證申請中“特殊能力”的條件標準。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可以自行增加對於特殊能力僱員的額外條件要求。

用來判斷特殊能力工作職位的考量因素

在判斷該外籍僱員是否能夠符合E1簽證申請中“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的定義(和被給予的簽證有效期限)時,會考量外籍僱員被外派到美國工作的時長和是否有美國工作者擁有那種特殊能力。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某些技能被需要的時間可能只是短期的(1年到2年),像是剛開始設立公司(或者是初期訓練美國當地工作者)時所需要的技能可能在公司開始營運後就不再被需要了。相反的,某些技能被需要的時間可能相較會比較長,像是與產品發展、改良、品質控管、或服務有關的職能(且該技能在美國不常見)。

額外的條件要求

E1簽證中的國際條約貿易商雇主可能會被要求要設立一個人事培訓計畫來最終取代來美國訓練當地工作者的特殊能力E1簽證僱員,或者是會被要求要在一定的時間內雇用美國當地的工作者來取代外籍工作者。 

需要準備的文件(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

可以顯示E1簽證中的外籍僱員擁有特殊能力的文件,可以包含但不限於:

  • 對於外籍僱員的工作職責的詳細敘述,應須包含:
  • E1簽證外籍工作者負責管理的新雇工作人員所簽署的雇用協議

  • 具有特殊能力的僱員總共有多少人和做相似工作的僱員總共有多少人(應須說明為什麼那些僱員所擁有的特殊能力具有必要性)

  • 可以顯示該外籍僱員在美國執行必要性工作職責的時間需要多久的相關文件,應須包含:該企業是否為新創立的公司、該外籍僱員是否會訓練當地雇用的工作者、完成企業設立的預估日期、當地雇用的工作者取代外籍僱員的預估日期、培訓替代者的計畫和所需要的時長

  • 證書、文憑、學校成績單

  • 來自雇主的信件必須說明該外籍工作者的工作職稱、工作職責、需要的教育程度、所需要擁有的知識、企業營運手冊中相關的部分

若雇用的E1簽證外籍工作者不是一位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員,而是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職位的話,請參閱上文來了解 擔任主管或監督者的工作人員需要符合什麼申請條件要求。 

SPECIAL QUALIFICATIONS 特殊能力 eng

E1工作簽證申請中的要求/標準和所需提交的文件之重點,是放在外籍工作者是否擁有與其國際條約貿易商人雇主一樣的國籍,以及該外籍工作者是否確實有能力擔任主管、監督者、或是具有能夠使美國業務發展成功的特殊技術工作人員職位。持有E1工作簽證的國際條約貿易商人僱員,主要是來美國協助其 國際條約貿易商人雇主 在美國的國際貿易業務的,因此一般不像其它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型一樣可以輕易轉換雇主(工作)。

E1工作簽證的申請中需要滿足的要求凡蓋範圍很廣而且需要注意的細節很多,因此準備E1工作簽證申請案件的過程並不是只是劃掉證據清單中的一些項目那麼簡單而已:E1工作簽證申請時的重點是要能夠明確的分辨哪些證據應該被提交,以及應該要何種方式把E1工作簽證的申請案例呈現給移民官去審核。E1工作簽證的申請因爲它的移民過程和簽證要求有其複雜性,所以一般常規下都是由移民律師來處理的。 

對於還尚未能夠符合E1工作簽證申請資格的工作者,最接近的替代方案是申請 L1A簽證(跨國公司經理 & 主管工作簽證)L1B工作簽證(給跨國公司中具有特殊知識的專業人士)E2簽證 (給國際條約投資人的工作人員)、 H1B工作簽證 (澳洲人可以申請 E-3工作簽證)、或 TN工作簽證 (若為加拿大或墨西哥人)。 

E1工作簽證申請的另一種類型的替代方案是綠卡的申請。E1簽證是屬於暫時性的非移民簽證,而綠卡是屬於永久性的移民簽證。通常持有E1簽證的國際條約貿易商的工作人員會選擇申請 EB1c綠卡 (給跨國企業中的主管或經理)、 EB2綠卡 (給至少擁有碩士學位的人或者是擁有大學學位和至少5年漸進式工作經驗的人)、或 EB3綠卡 (給至少擁有大學學位的專業人士)。有關通過工作而取得綠卡的方式,請閱讀 工作綠卡的簡易介紹。 

如果您有E1工作簽證(國際條約貿易商的工作人員)相關的移民法律問題,請填寫“聯繫我們的表格”或是發送電子郵件給我們 (內容請簡易敘述您的背景和移民需求)。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48小時後回覆。

我們可以提供什麼幫助?

Kylie Huang Law 的移民律師會幫助客戶判斷E1工作簽證是否為最適合客戶(或客戶受益人)專業背景的非移民簽證類別,以及客戶(或客戶受益人)是否有申請別種簽證的選項。我們會與客戶密切的合作準備出一個令人信服的E1工作簽證申請案例並且會對E1工作簽證的申請制定出最佳的呈現方式來提高獲得批准的機率。工作簽證的申請因爲它的移民過程和簽證要求有其複雜性,所以一般常規下都是由移民律師來處理的。對於要申請E1工作簽證的美國雇主都是建議要聘用有合法執照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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